shipbao集運1月16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沈華鈴)近日,廈門市政府辦公廳印發《廈門市歷史文化名城街區傳統村落和文物建築歷史風貌建築保護利用工作方案》,出台九條措施加強傳統建築保護利用,要求城鄉建設中要注意保護好歷史文化遺產,特別是各類不可移動文物、歷史風貌建築,不得大拆大建。《方案》要求建立城市更新改造中文化遺產先普查後徵收制度。城鄉建設中要注意保護好歷史文化遺產,特別是各類不可移動文物、歷史風貌建築,不得大拆大建。在開展城市更新改造、項目建設、徵地拆遷時,各區人民政府、各片區指揮部應對改造或建設區域內50年以上的建築進行普查甄別、列出名錄清單。尚未啓動土地房屋徵收的片區,各區人民政府、各片區指揮部原則上需開展普查甄別等工作後,再啓動徵收工作。經認定具有保護價值的建築還須明確為原址保護、遷移保護、有價值構件回收保護等分類。
同時,建立歷史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管控機制、專家技術審查機制、定期評估監測機制、傳統構件回收利用制度、創新活化利用機制、瀕危預警機制、落實整改、問題和線索移送機制。
各區人民政府在組織房屋徵收拆遷過程中,應指定專門單位,收集有價值的傳統構件,用於本地風貌或風格相近的文物建築、歷史風貌建築等修繕維護。